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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官方网站地址|修剪路树 变成砍伐 千株桉树

发布时间:2025-10-15 18:02:14    次浏览

【概要】负责公路养护的道班班长受贿20万元;此案二审开庭羊城晚报讯记者董柳、实习生柯柳叶报道:身为公路养护中心的道班班长,他根据协议雇请社会人员对道班辖区内的路树进行修剪,却擅自同意施工队将1013株桉树全部进行整株砍伐,所得木材归雇请的社会人员所有,并从中受贿20万元。昨日,广州市白云区公路养护中心下属大石岗道班班长曹伯泉在广州中院二审受审。此前,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他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他随后上诉。据法院查明,曹伯泉原是白云区公路养护中心下属大石岗道班班长(政府雇员)。2013年5月8日,养护中心决定对辖区内公路旁危险桉树进行修剪,并与大石岗道班签订安全协议由该道班负责修剪。后来,曹伯泉根据该协议雇请社会人员欧阳志杰对道班辖区内路树进行修剪。施工期间,曹伯泉在明知修剪工作的要求是保证路树修剪后剩余高度应在4米以上,擅自同意施工队将Y144大石岗至聚龙、X280大石岗至杨山路段共1013株桉树全部进行整株砍伐,所得木材归欧阳志杰所有,曹伯泉收下了欧阳志杰贿送的20万元。同年7月13日,该事件经媒体曝光,白云区纪委于9月11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7月29日,曹伯泉向广州市白云区公路养护中心上缴赃款10万元。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一审认为,曹伯泉无视国家法律,造成路树被大量砍伐及恶劣的社会影响,且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受贿罪。鉴于曹伯泉犯罪后有自首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曹伯泉自愿退缴部分违法所得,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